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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 来校举办“民事诉讼的智能化”专题讲座
作者:     日期:2018-04-27     来源:    

4月25日,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张卫平做客我校“两校名师讲堂”,举办题为“民事诉讼的智能化”专题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张卫平教授首先对我国民事诉讼智能化的发展背景、现状进行了追溯,指出我国各级法院正在积极创建的“智慧法院”只是民事诉讼智能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技术手段不过是信息化的产物,离真正的智能化还有很大的距离。接着,张教授对民事诉讼的智能化前景作了谨慎的乐观分析,认为,在电子技术高歌猛进的时代,司法的技术手段应该随之进行改革和创新,使得司法过程的完成更为迅捷和便利,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裁判并不完全是由纯粹技术可以完成的数据分析和总结,如法官的经验、审判的直接言辞原则乃至证据的分析评判都不是简单的技术汇总就可以模拟的数据。因此对民事诉讼智能化应该保持一种理性的克制,应该把司法运作划分为可智能化和不可智能化两个范畴:司法过程中诸如立案、受理、送达、执行等无需过多主观评判的程序交给精准的智能化技术来完成;但有关证据的采信、事实的认定、具体案件适用法律的选择等需要主观见之于客观的问题仍然需要通过法官的经验、专业素养来进行审慎的裁判。

在本次讲座中,张卫平教授对复杂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透彻的解读,充分展示了其深厚的学术底蕴和极具特色的精准生动的语言个性魅力。因为张卫平教授幽默的讲述,会场上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和欢笑声。

随后,法学院张平华教授和于海防副教授分别就张卫平教授的论题进行了评议。张平华教授从司法克制主义的角度展开了对民事诉讼智能化发展的讨论,认为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要提防一种主动的“智能化”,保持民事诉讼的“人本化”,要防止技术化带来的裁判僵化等问题。于海防副教授则从更为精细的技术层面深刻地指出了技术与司法之间应有的良性关系:诉讼的智能化过程不是技术取代法官,而是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来增强法官准确进行司法判断的能力,技术应该是为司法服务的,而不是演变成司法本身。

最后,张卫平教授和在座师生进行了精彩的互动交流。在何燕副教授的主持和鼓励下,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就此话题展开了讨论,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并就尚未开释的困惑大胆地向台上叁位教授发问,张卫平教授和张平华教授、于海防副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讲座在全体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展现了张卫平教授作为我国民事诉讼领军人对技术带给民事司法变革的审慎思考,他理性地指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智能化发展应有的路径和方向,这必将为我国正在进行的智慧法院的建设提供有益的理论参照。